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3-14
您好:
您向区长信箱反映(咨询)“雁栖非农户厢房可以盖吗?”的问题,我单位收到后,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的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可通过纳入本区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
二、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以下简称村民建房,包括住房和附属用房)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均应按照村民申请、村级审核、镇级审批验收的流程进行。
三、对于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非农村村民,可以通过加固和修缮的方式改善现有住房条件,但不能改变原房屋主体结构,不能超出原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能由一层改建为二层。
特此回复!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