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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盖房问题
来信人:bl***98
时间:2024-07-19
怀柔区农业局,想请问一下,具有怀柔区非农业户口且具有农村土地房产证,房子是198几年的,村内已经多次拍照房屋墙体有裂痕,可以申请翻盖房屋吗,不然房子倒塌了去哪里住??为什么有正规的房产证,1998年也是听大队忽悠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的,现在连房子都不让盖,这是不是太过分了,政府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为百姓提供便利条件吗,连最基本的住房问题都解决不了,更何谈民生,小康?无稽之谈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7-22
您好: 您向区长信箱反映(咨询)“非农户盖房问题”的问题,我单位收到后,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申请翻建宅基地上房屋的村民,应当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户内没用农户,且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对房屋进行加固和修缮,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原则上不能申请翻建。 特此回复!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